广东塑料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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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塑料交易所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一、 业务简介
(一)仓单质押融资是指各类塑料原料交易商将各类塑料原料交给广东塑料交易所交割仓或指定认可的监管仓储机构进行动态监管,仓储机构开具货物仓储凭证。企业采用仓单质押作为保证,通过融资担保中心取得贷款并负责偿还贷款本息或规定手续费的过程。
(二)仓单质押融资方式: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可按客户要求采取包括流动资金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多种方式。
(三)质押货物范围和要求
现阶段可以接受为质物主要为:塑料原料。(主要为交易所电子平台交易的塑料品种)
产权必须明确。
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融资比例:最高不超过货物总值的70%。
(四)收费标准:
1、银行利息:现金贷款:一年期(六个月至一年)5.31% 年利率
六个月(含)4.86% 年利率;
银行承兑汇票开票手续费:万分之五(按融资总额计算);票据贴现费用按照银行规定收取。
注:银行可根据企业总体情况上调利息标准
2、交 易 所: 按不超过融资总额的3‰ 按月计算,一次性收取。
具体收费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确定:
(1)企业信用等级;
(2)风险大小(企业贷款品种、反担保措施);
(3)合作银行的条件;
(4)期限长短。
(五)办理流程:企业先要提交相关材料给交易所融资担保中心,由交易所转交给银行,银行给予企业授信额度。

二、具体业务模式有:(针对卖方和买方)
(一)针对卖方
1:不参与交易所电子平台交易的情况
卖方货物进入交易所指定仓库,向融资担保中心申请融资。将仓单质押给银行,并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银行放款。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盘活卖方的货物,获得流动资金。

2:参与交易所电子平台交易的情况
卖方已经持有交易所电子合同订单,将货物进入交易所指定仓库,向融资担保中心申请融资。将仓单质押给银行后,按照交易所分期付款制度,交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银行放款。通过这种方式,卖方的收益在于提前收回货款,
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针对买方融资:
交易所买方已经持有电子订货合同,以未来提货权申请融资,将未来货权质押给银行,银行按照交易所分期付款制度,采取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为买方垫付一定比例的交割保证金,具体根据买方的具体情况来定保证金的比例。

以上是广东塑料交易所向交易商推荐的几种业务方案,希望这些业务能给贵公司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并促成我们之间的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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