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集中订货、分批提货”规避风险:
当交易商为了防止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利润上的损失或增加原料采购成本,可以通过广东塑料交易所“集中订货、分批提货”的方式,锁定货物的交割价格,以避免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的影响。根据操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买入订立电子订货合同和卖出订立电子订货合同。
买方:控制原材料成本,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
操作方式:买入订货
在预期价格上涨的情况下,提前买入订货,从而减少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适用于贸易商和终端用户。
例:A塑料厂判断8月份PVC价格将上涨,于是在5月买入订立8月交割的电子订货合同,成交价格7000元/吨, 订立数量10批(50吨),8月PVC价格上涨到7200元/吨,A塑料厂通过提前订货有效降低了200元采购成本,避免了原材料上来带来的价格波动。
| 时间 |
交割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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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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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7000元/吨
买入PV1511 10批 |
7000元/吨 |
无 |
2005年8月PVC价格
上涨至7200元/吨 |
70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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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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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预先确定产品销售价格,锁定产品的生产利润。
在判断价格下降的情况下,通过卖出订货的方式来锁定销售利润,避免价格下降带来的利润减少或损失,适用于上游生产商和贸易商。
例: B 厂年生产 PVC10 万吨,5月价格 7000 元/吨,该厂预计价格走低,所以在5月份分别以7000 元 / 吨的价格卖出订立8月的电子订货合同2000批共10000 吨。当8月份价格降低至6600元 / 吨。通过卖出订货有效的锁定了销售价格,增加了销售的利润,达到了稳定利润的目的。
| 时间 |
交割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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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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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7000元/吨
卖出PV1511 2000批 |
7000元/吨 |
无 |
2005年8月PVC价格
下跌至6600元/吨 |
70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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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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